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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知
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 来源:本站 发布日期:2016/5/19 【字体:

武环发〔2016〕21号

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知

县城各建筑施工单位、文化娱乐场所、加工修理企业:

  2016年普通高考、中考(以下简称高中考)将至,为给广大考生创造良好的学习、生活及考试环境,根据《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》、《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》(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)有关要求,现就加强2016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  一、中、高考期间(5月22日至6月16日),县城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建筑单位在午间12时至14时,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时段内一律停止建筑施工作业。6月6日至8日高考日,武隆中学、实验中学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全天停止建筑施工及室内装修等行为。6月12日至14日中考日,武隆中学、实验中学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程一律停止建筑施工及室内装修等行为。
  二、中、高考期间,县城各文化娱乐场所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,严格控制噪声污染,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的文化娱乐场所必须停止营业,禁止露天卡拉OK经营活动。
  三、中、高考期间,禁止县城内各加工、修理企业(包括个体、私营企业)午间12时至14时、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噪声污染严重的加工修理作业。
中、高考期间,我局及有关部门将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,并组织力量进行巡查,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,对有禁不止,擅自进行违规作业(经营)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《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》给予处罚。
    特此通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武隆县环境保护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   2016年5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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